利润分红权作为股权激励方式的一种,通常存在两种方式,一种是基于员工身份获得的利润分红权,一种是基于虚拟股东身份产生的利润分红权。前者严格来说不属于股权激励,属于绩效激励,第二种一般是公司给予员工一定数量的虚拟股权或股份,在满足一定条件时,被激励者可以获得虚拟股权/股份对应的分红。因此获得利润分红权的法律基础不同,可能造成的判决规则也不一样。
2024-09-20 股权激励律师 15
股权激励争议涉及的类型通常包括劳动争议类、合同纠纷类或者公司相关纠纷。确定争议的类型会直接影响股权激励争议处理程序的选择,进而对纠纷的实体审理产生根本影响。
2024-09-16 上海股权激励律师 21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否要提前通知员工呢?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部分地区对此明确规定需要提前通知。《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40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
2024-09-05 上海劳动纠纷律师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