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股权激励权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取得的股权激励权益的价值如何确定?在期权未行权时,以及已经行权的期权能否分割?如何分割呢?
2024-09-18 admin 19
本文解答了离婚案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割的下列问题:哪些股权能按照离婚财产进行分割?离婚案件涉及股权的,法院在审判时会考虑哪些因素?离婚如何分割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股权分割比例的确定原则?股权补偿款的标准如何确定?
2022-11-15 上海股权律师 81
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事关夫妻双方特别是为举债一方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事关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市场交易安全的维护,民法典在编纂过程中,争议较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了三类比较重要的夫妻共同债务,即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附的夫妻共同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夫妻共同债务和债权人能够证明的夫妻共同债务。
2021-09-07 admin 2304
基于我国的国情考虑,为了有利于保障夫妻中经济能力较弱一方的利益,有利于实现真正的夫妻地位平等,我国的夫妻财产制以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
2021-09-07 admin 2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