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创业需要注意什么——加盟法律风险防范
近年来,各类招商加盟品牌连锁店遍布大江南北,涉及零售业、服务业、互联网等多业态,很多想要创业的人看准了做加盟商可以一站式解决选店、装修、采购、销售、宣传以及产品质量等问题,换句话说就是不用太操心就可以创业,因此将加盟作为创业首选。但不少不良商家也趁机混迹其中套路加盟者,给加盟者造成重大损失,我律师团队根据承办相关案件经验,撰写本文,以期能从法律风险防控角度给加盟创业者提供一些帮助和建议。
一、谨慎考察加盟品牌及项目,避免冲动投资
一些品牌方在电视、网络投放大量广告。以低成本,高收益,短时间回本,送全套设备等说法吸引投资者加盟,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一些品牌方通过招商会等会销形式,宣传其与某某机构、某某大品牌、某某知名平台合作、获得某地方政府支持、奖项等,并在现场烘托气氛,宣称当天投资有N多优惠政策,让投资者在没有进行考察、核实真实情况的状态下,头脑一热就签订了合同并且付款;有的商家采取低价加盟费吸引投资者的方式,收钱后跑路,甚至有些商家利用加盟进行传销……
律师建议,投资者应在加盟品牌,投资项目前,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品牌方项目情况。如:
1、通过实地考察品牌方是否有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其从事特许经营是否有向商务主管部备案。
2、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查询了解该品牌方涉诉情况、以及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公司工商注册、股权架构、偿债能力、行业情况、市场占有率、现有加盟商运营情况等,
3、核查品牌方是否实际拥有特许经营资源,包括商标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利技术等等。千万不要在冲动下投资,因小利失大利。
若特许人的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欺诈行为足以导致被特许人做出加盟的决定,被特许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第146至第149条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23条及其他有关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合同无效、请求撤销、解除。
二、签订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
1、首先,确定特许人是否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提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实践中,有些品牌方采取其他名称如城市合伙人协议、技术服务合同、代理销售合同、招商引资合同等等名称,企图规避特许经营合同有关规定,但只要符合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特征的,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特许经营合同。
另外,关于签约主体,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因此如果是跟个人签订此类合同,当心被骗!有些企业存在多主体一套管理班子的情况,因此在签约时,还应核查签约主体是否为拥有特许经营资源的主体。
2、加盟方(被特许人)在与品牌方(特许人)合作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特许人在合同中设置霸王条款,比如:无论何种情况都不退加盟费、未经同意,不得解除合同、提前解除合同不退加盟费且须赔偿高额违约金等,在司法实践中,通常特许人提供的制式合同中,未与被特许人协商,涉及影响被特许人重大利益的条款会被认定为格式条款。如果特许人没有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被特许人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且该条款又违反了公平原则,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则此类条款按照民法典第497条规定应属无效。被特许人可以要求返还加盟费。
3、仔细查看条款中关于店铺选址、装修要求、证照办理、开业条件、授权区域、知识产权授权许可内容、加盟费、保证金、提供的产品、设备、物料、技术支持、运营支持、利润分配、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好风险防范,避免违约。
品牌方的口头承诺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应进行协商,写入合同。
4、查看是否有“冷静期”条款
为了保护被特许人,以缓冲被特许人的投资冲动,赋予被特许人可以反悔的权利,因此在合同签订的合理期限内即使双方当事人未约定此条款,或者冷静期条款约定时间过短,被特许人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了被特许人在冷静期内享有法定解除权,关于冷静期的期限规定中并未明确是多久,但根据上海高院《关于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和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称北京高院指导意见)以及各地多份判决,都认为被特许人没有实际利用特许人的特许经营资源之前,可以认定为冷静期。
三、依约履行合同,避免违约造成损失
被特许人应积极按约履行合同,注意不要侵犯特许人知识产权,不要做不实宣传影响品牌声誉、严格把关产品质量,不销售不合格、过期商品等。
四、特许人不能兑现承诺时的救济
实践中,存在特许人履约时选址不当、产品质量问题、擅自提高产品采购价格、未按约定提供经营(运营)指导、未提供相关培训、未按约提供技术支持、卷款跑路等等情况,造成被特许人损失。我们建议:
1、从开始了解项目时,就开始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合同文本、宣传材料、支付凭证、发票收据、沟通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照片、送货清单、产品质量问题的证明等,保留在原始载体中的原始证据要保管好,不要删除、编辑。
2、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依据合同约定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要超过时效。
3、涉嫌犯罪的,尽快收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因篇幅有限,不能就加盟涉及到的问题一一详细阐述,建议投资者在考察加盟项目、签订合同之前就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在遇到纠纷时,也尽快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避免更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