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关于法定代表人,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2021-06-18 10:54:10 admin

       问题一、什么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自动享有对外代表公司为意思表示的公司机关。法定代表人必须是自然人。


       问题二、法定代表人的能做什么?

       法定代表人享有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力;其在职权范围内以公司名义作出的行为都视为公司的行为,由公司承担法律后果


       问题三、法定代表人代表行为的构成要件?

       1、须具有代表人的身份,即符合问题二中第4点所述;

       2、必须以公司名义对外活动,否则为个人行为,非代表行为;

       3、须在权限范围内。《民法典》第504条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问题四、如何衡量法定代表人行为是否越权?

       法定代表人行使公司代表权受到下列几项限制:

1、法律的直接限制。《公司法》中并没有对法定代表人对外活动的权力作出具体规定,但是《公司法》规定,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经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其对对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的权力的授予,实际上可以看作是对法定代表人权力的限制。

2、章程的限制。公司章程中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的权限范围、基本职责、决策程序等作出规定,法定代表人必须按照章程的规定行权。

3、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限制。股东会、董事会可以以决议的形式直接限制法定代表人的权力。

如果法定代表人超越上述任何一项限制对外活动,则属于越权行为。


       问题五、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行为是否无效?

       《公司法》对于该问题未有明确规定,但《民法典》第504条(见问题三)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因此,除非第三人存在恶意,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行为对外有效,如果该越权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害,法定代表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六、挂名法定代表人,有什么风险?

       即使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从事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可能有进入失信黑名单,被限制出境或限制高消费等风险。

       刑事责任方面。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挂名法定代表人不是单位主管人员或者责任人,不对其处以刑罚。


       问题七、如何界定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

       在这个问题上,目前有几种学说观点:法人名义说、经营活动说执行职务说等。由于广义执行职务说较符合平衡保护各方利益,所以得到我国理论界普遍认同。

       执行职务说指只有那些属于执行职务的行为后果,才应由法人承担,关于法定代表人实施的行为与其职务关系之理解,又有广义说和狭义说。广义说认为,执行职务不仅包括执行职务本身的行为,还包括与之有牵连的行为;狭义说认为,执行职务仅是执行职务本身的行为或职务活动本身。执行职务说考虑的因素主要有:(1)该行为是否以法人名义实施;(2)该行为在外观上是否足以被认定属于职务行为的范畴;(3)依据社会普遍观点,该行为是否与法定代表人职务有适当的牵连关系。


       问题八、工商变更登记是不是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生效要件?

      公司法只规定了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但未规定登记的效力,很多人因此认为工商登记是变更的生效要件,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理由为:

       法定代表人是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公司内部选任程序孙然合法地变更了法定代表人,但对第三人而言,尚未变更的工商登记仍有公信力,工商登记是法定的公示程序,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只有经过工商变更登记才能对第三人产生对抗效力。公司不能以新法定代表人变动有效来主张工商变更前原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行为无效。

可见,工商登记只是对抗要件而不是生效要件。


       问题九、原法定代表人拒绝签字,公司登记机关能否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决议强行变更法定代表人,原法定代表人不配合办理登记手续,那么能否办理变更呢?根据《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或董事会选任,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生效与公司的选任程序。前述情况下,新法定代表人可以公示法定代表人名义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其依据是《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6条:变更登记申请书可以由原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可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问题十、法定代表人需要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法定代表人和公司不是劳动关系,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当然,如果法定代表人从公司领取工资,同时也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签劳动合同。


       问题十一、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司盖章,合同有效吗?

       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范围内,在职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即使没有加盖公章,也是有效的。


       问题十二、哪些人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4、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5、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其余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7、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问题十三、法定代表人能否继承?

       不能。法定代表人死亡后,公司应当按照程序选举产生新的法定代表人。


       问题十四、不知情情况下,被登记为法定代表人并被纳入失信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如何救济?

       如果公司不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法定代表变更之诉。

       如果法定代表人既非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也非影响履行债务的其他责任人员,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解除限高令。


       问题十五、如何防止法定代表人滥用权力,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

       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详细规定,对法定代表人的决策程序、行使权力的范围加以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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