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能否强制执行?股权如何强制执行?
股权能否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
也就是说,股权可以被强制执行。那么股权如何强制执行呢?
一、股权强制执行须履行的程序
1、确认执行法院
股权作为被执行财产时应在公司住所地的法院申请执行,因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所规定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是指公司的住所地。
2、债权人依生效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股权是有前提的,即在查明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股东所欠债务时,方可对股东在企业的股权申请强制执行。
3、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3条第二款规定“冻结股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
法院依法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后,该股权不得自行转让。
4、通知其他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
若其他股东愿意行使优先购买权并付诸实施,则股权转让的金额直接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股权执行结束。若其他股东不愿购买,则视为同意股权依法转让。
5、委托评估
人民法院裁定股权转让后,可以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进行协商,确定被执行股权的转让价格,如协商不成的,应以评估的方式来确定股权的价值。人民法院应当委托正式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作出评估报告。
6、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实现股权的强制转让
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被执行人的股权被强制转让
7、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人民法院应向有关单位及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司应将受让方的姓名、名称以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同时受让方应持拍卖成交证明及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8、股权强制执行转让的税收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国税函〔2005〕869号)第二条规定,无论拍卖、变卖财产的行为是纳税人的自主行为,还是人民法院实施的强制执行活动,对拍卖、变卖财产的全部收入,纳税人均应依法申报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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