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境内股权期权的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2024-09-05 14:06:18
上海股权激励律师
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股权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限制性期权等,本文针对取得境内股权期权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进行阐述。
股权期权通常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股权对员工进行激励,分为授权、行权、分红和转让几个阶段。
授权,就是股权的授予,是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可以按照特定价格购买公司股权的权利;
行权,就是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约定的有效期内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数量买入或者卖出指定的股权的权利。
股权期权在授予或者行权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第1条,费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权期权,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同样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是可以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分红时,股息红利所得全部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股息、利息、红利所得”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下期文章,我们将讨论股权激励中股票期权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