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侵犯隐私权怎么办
隐私权是一种重要的人格权,相对于国外立法而言,隐私权制度在我国出现的比较晚,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十二条从两个方面对隐私权作了规定:
一,民法典明确确认任何一个自然人都享有隐私权。
根据该规定,隐私权只能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不能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呢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自然人对隐私的权利主要体现在:
1、隐私享有权。自然人有权对自己的私密信息、私密活动和私密空间隐匿,有权享受生活安宁状态,有权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他人非法披露和公开。但是这种权利受到公共利益的限制,例如为了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据法律明确授权对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进行跟踪或者监听。
2、隐私维护权。即自然人的隐私权受到侵害后,有权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也有权请求司法机关予以保护。
3、隐私公开权。在法律和公序良俗允许的范围内,自然人有权公开或允许他人公开自己的隐私。
二、民法典规定了隐私的定义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本条所规定的私人生活安宁是狭义的概念,侵扰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主要指民法典1033条规定的“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例如垃圾邮件、骚然电话、垃圾微信,在明确拒绝的情况下仍反复发送小广告、散发传单等。
私密空间包括个人住所、私家车、日记、个人邮箱、个人衣服口袋、身体隐私部位及旅客居住的宾馆客房等。这里的私密空间不仅包括住宅等物理疑义上的空间,还包括电子邮箱、微信群等虚拟空间,根据民法典1033条规定,禁止进入、拍摄、窥探他人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不得拍摄、窥探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我国宪法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私密活动指自然人所进行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活动,如日常生活、家庭活动、婚姻活动,男女间性生活等,民法典1033条规定,非经权利人明确同意,不得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婚外恋、婚外性生活虽然在道德上因谴责,但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同意外,也是私密活动,不得公布,因此抓小三也要谨慎,不要触犯法律。
私密信息指通过特定形式体现出来的有关自然人的病历、财产状况、遗传特征、身体缺陷、档案材料、生理识别信息、行踪轨迹等个人不愿为他人所知晓的信息。民法典1033条规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不得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另外个人私密信息适用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其他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还包括:利用app的位置权限进行定位,追踪行迹、人肉搜索、利用app的麦克风功能“监听”并进行大数据分析推送相关信息、个人敏感信息被非法获取、使用等。
那么被侵犯隐私权怎么办?
1、收集证据,包括记录侵犯行为的时间、地点、方式、保存相关通信记录、截图等。但注意,取证要合法。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3、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4、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将被处以行政拘留或者罚款;
5、如果侵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遇到被人侵犯隐私权不知道怎么办,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如何收集证据及帮助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