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供合规法律服务与传统法律顾问服务的区别
律师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是在一定期限或者一定范围内,为客户提供常态化的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的服务。传统的法律顾问服务,作为一种咨询服务,本身是一种被动性的服务。即,只有在客户有问题需要咨询时,律师才会去被动地提供解答和解决方案。根据服务周期的不同,法律顾问服务分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项目法律顾问服务(又称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根据客户对象的不同,法律顾问服务可以分为为个人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为政府机关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为商事主体或者非盈利性机构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等。传统的法律顾问内容着重于控制、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仅仅注重对客户单方权益的保护。在意识到合规风险时,受客户需求影响,律师往往通过交易安排规避合规义务,把合规和客户的商业利益对立起来。
合规法律服务本身具有主动性的特点,这一点区别于传统的日常法律服务的被动咨询的特点。合规事务会涉及到企业运营中的方方面面并贯穿于企业/项目运营的始终。合规事务通常需要主动的介入企业或者项目的运营,这包括规则的制定和落实、规则运行的常态监控和对于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这些通常都是需要合规业务人员介入的。合规服务的主要工作目标,则不是单方面控制法律风险,而是控制公司整体的合规风险,同时注重对企业、以及其利益相关方的保护,提高公司、企业等商事主体的合规管理水平。此外,合规业务也不再以传统的法律风险控制作为其目的,并拓展了为企业运营建立秩序、强化组织功能、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损失等维度。合规法律服务,要求把公司合规义务的认知、研判、评价、践行等事项独立出来,形成独立的合规维度,避免公司因商业利益诉求而忽视甚至规避合规义务。
因此,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而言,合规业务的把控层级比法律顾问的着眼点更高,合规业务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也远超过传统的法律事务。在一些大型的跨国企业中,不论是合规和法律统一为一个部门还是分立为两个不同的部门的,合规业务对于企业的支持力度和介入的深度都在超越单纯的法律支持部门。合规业务的相关人员对于企业的业务和企业运行状况的了解也超过了一般(指不做合规业务)的法务人员。合规法律服务要求律师具备国际化视野,律师需要关注的法域从国内法扩展至国际法、业务所在地法律法规、商业道德等;律师需要关注的主体从企业自身扩展至企业的利益相关方,包括当地监管机构、企业周边的社区、企业的员工、工会、合同相对方、消费者等等;更为重要的是,律师在为企业提供合规服务的过程中,尤其是合规管理体系服务,要注重对企业全体成员合规意识的培育以及企业合规文化的培育,这是一个需要长期交流和投入的过程。
虽然合规法律服务与传统的法律顾问服务在内容上存在较大区别,但是合规法律服务可以采用类似法律顾问的服务形式提供。因此,良好做法是:第一,在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的情况下,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内容和合规法律服务的内容并列,并专门就合规法律服务内容与客户达成共识;第二,分别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和合规法律服务合同,并由律师分别履行该两份合同。此外,相比与法律顾问服务,合规法律服务往往更适合签署专项的服务合同,比如专门就某一块业务的制度建设进行服务或者就某一专门的合规问题提供从问题调查、制定解决方案、监控方案/规则运行等一整套的合规专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