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2021年房产继承新规

2021-06-09 14:48:42 上海房产纠纷律师

      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其中对父母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做出了详细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01
增加两种立遗嘱方式

     民法典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使遗嘱形式的立法与当今社会生活的现实状况和科技发展的实际水平相适应,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



02
新增“见证人”规定

     立遗嘱时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同时,这两名见证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03
新增遗嘱“宽恕”制度


     继承人如果有遗弃被继承人、伪造或者篡改遗嘱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导致丧失继承权,但确有悔改表现,主动认错并积极改正的,只要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明确将其列为继承人,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04
新增“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根据以往的规定,在各类遗嘱中,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不管子女们持有任何形式的遗嘱,只要有公证遗嘱的存在,最终都会以公证遗嘱为准。新规定按照时间排序,哪个遗嘱最新就按照这个遗嘱执行。



05
扩大“有效继承人”范围


     新规定增加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


  这五种财产不能被继承:

     第一种情况: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

     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如:老张夫妇有两个儿子,夫妇俩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老张名下,老伴去世后老张和小儿子一起住着。现在老张也去世了,留下一份遗嘱写明房子归小儿子。


     那是不是大儿子就分不到房了?答案是:不是,大儿子还能分到1/6的房产。


     实际上老张的太太也有1/2房子的所有权,如果老张的太太去世前没立遗嘱,那按照法律规定,老张的太太手里1/2的房产会由老张、大儿子和小儿子平分。


     分配结果就是,老张占2/3产权,大儿子和小儿子各占1/6产权。而老张的遗嘱只能决定这房子2/3的产权归属。


     第二种情况:使用权不能继承。

     最常见的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公有住房使用权。先说农村宅基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这块儿土地是归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所以,宅基地不能算个人的遗产。但是,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是个人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而且就算儿女的离开农村转成城市户口也能继承。


     再说公有住房,个人对公有住房只享有使用权,而它的产权归国家或单位所有,因此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过,如果公房“房改”后转为产权房,就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了。


     第三种情况:部分权利不能被继承。

     比如人身权、知识产权 。老张写了一部畅销书,每年都有可观的版权收入,老张去世后,独生子小张作为继承人,仍然可以享有版权收入,但是老张作为作者在这部作品上的署名权、 包括修改作品的权利等,小张都不能继承。


     第四种情况:死亡赔偿金、抚恤金不能被继承。

     因为这份财产一般是在被继承人因事故或因公死亡之后获得,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助和精神抚慰。注意了!这是给死者近亲属的,因此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被继承。


     第五种情况:保险金。

     保险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看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保险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该属于受益人,而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继承、买卖、赠与?三种房产过户方式主要交什么税?

     假设:小明(已成年)无房,父母在大连有一套“满五唯一”普通住宅,90平米。

     下面,我们根据这个案例,分析一下继承房产、买卖房产、赠与房产这三种方式涉及的税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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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补充

      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重要提示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规定:

     (一)上述文件所称“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房屋赠与应当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本文来源:上海奉贤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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