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之如何认定公司高管董事身份

2021-10-11 13:05:43 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公司高管、董事违反法定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常见的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的案件类型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或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设立和开展同业竞争业务;董事违反忠实义务,与关系人企业进行损害公司利益的不公平交易等。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公司董事、高管违反法定义务,损害公司利益时公司可以行使归入权,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等。

公司向法院提起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之诉时,需要举证证明被告的主体适格,因为在处理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件时,法院首先要认定责任主体。

那么,如何认定公司董事、高管的身份呢?

认定公司高管、董事身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先看公司章程。《公司法》第216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该条规定赋予了公司可以在章程中对高管身份予以规定的自由权,因此除了法定的几类高管身份外,要看公司章程中是否有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例如,有的公司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由执行董事任命,则公司应提出执行董事任命当事人为高管的任命文件的证据。

2、公司任免材料之外与当事人身份相关的证据。例如,有的公司不能提供任命文件,在不能证明当事人为高管、董事的情况下,可以提供工商材料、劳动合同、业务往来合同、管理性文件上的签名等证明其身份。

3、参考当事人在公司管理中的实际权限。例如:任职要求,岗位职责、汇报层级、当事人是否参与了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公司管理等。

现实中,很多公司都有诸多的高管职位, CTO CMOCOOCIO、大区经理、销售总监等,但90%以上公司的公司章程依然是照搬《公司法》条文或者直接使用工商制式,导致很多公司的高管虽然承担了高管职责,在公司享有了高管的权利,但却完美规避了公司法对其权利的限制和义务的制约,在公司主张损失时,处于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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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高管、董事损害公司利益?

1、在公司设立之初就做好法律风险防范,找专业的公司律师对公司章程进行个性化定制,对高管、董事的身份、权利、义务、任免等进行详细规定;

2、规范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完善劳动人事流程;

3、增强投资人、公司管理者法律意识,参加法律培训、在公司运营中注意证据的留存;

4、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提前预防、及时发现,避免及减少公司利益的损失等。

在发生高管、董事损害公司利益时,应该如何处理?

1、咨询或委托专业的律师;

2、在律师指导下收集、固定相关证据;

3、提起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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