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对于股东出资增加了最长认缴期限的规定,那么如果股东到了最长认缴期限没有足额缴纳注册资本,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2024-05-07 admin 4
本系列文章通过对公司法一些新旧条文的对比及分析,旨在帮助读者了解新公司法。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注册资本认缴制与最长认缴期限】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原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
2024-04-03 admin 5
最高院股东资格确认裁判规则:债权性投资要偿还资金本息,而股权性投资则要按照相应的投资额享有参与项目法人经营管理的权利、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并分享相应的投资收益
2023-11-09 上海股东纠纷律师 7
最高院股东资格确认裁判规则:股东持有股权的比例一般与其实际出资比例一致,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也可以约定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
2023-11-09 admin 9
出资人出资资金的来源并不影响其作为公司设立人及股东的事实,当事人提出的因出资人没有出资所以不能根据其参与制定章程认定股东资格的主张,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3-11-09 上海股权纠纷律师 9
股东资格确认的一般规则之一:股东身份的确认,应根据当事人的出资情况以及股东身份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公众所认知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认定股东资格首先需要明确股东资格的标准和条件。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股东资格认定中有多种因素可予考量:(1)公司章程;(2)出资行为;(3)出资证明书;(4)股东名册;(5)工商登记。
2023-11-09 上海股东纠纷律师 6
公司的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弄清这个问题之前首先应该要了解下公司的法人性,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独立承担责任,因此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既然是公司自己承担债务,那么可以要求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吗?
2023-11-06 admin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