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对于股东出资增加了最长认缴期限的规定,那么如果股东到了最长认缴期限没有足额缴纳注册资本,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2024-05-07 admin 4
本系列文章通过对公司法一些新旧条文的对比及分析,旨在帮助读者了解新公司法。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注册资本认缴制与最长认缴期限】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原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
2024-04-03 admin 4
新公司法第二十三条【人格否认】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 新公司法增加第二十七条【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新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决议无效、撤销、不成立的法律后果】
2024-04-03 上海公司律师 5
本系列文章通过对公司法一些新旧条文的对比及分析,旨在帮助读者了解新公司法。新公司法第十七条【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2024-04-03 上海公司律师 6
最高院股东资格确认裁判规则:排除股东资格继承后,标的股权如何处理属于公司治理事项,继承人虽无权继承股东资格,但其财产权利应当得到保障
2023-11-09 上海股东纠纷律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