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对于股东出资增加了最长认缴期限的规定,那么如果股东到了最长认缴期限没有足额缴纳注册资本,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2024-05-07 admin 4
本系列文章通过对公司法一些新旧条文的对比及分析,旨在帮助读者了解新公司法。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注册资本认缴制与最长认缴期限】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原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
2024-04-03 admin 5
新公司法第二十三条【人格否认】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 新公司法增加第二十七条【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新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决议无效、撤销、不成立的法律后果】
2024-04-03 上海公司律师 5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典型案例一、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某研究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二、某通讯公司与某实业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三、某甲银行与某乙银行合同纠纷案四、某旅游管理公司与某村村民委员会等合同纠纷案
2023-12-12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6